时间: 2024-06-09 10:56:25 | 作者: 粗中碎设备
为坚决冲击不合法挖掘砂石土矿藏资源行为,维护生态资源,优化生态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藏资源法》《陕西省矿藏资源管理条例》等法令和法规规则,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砂、石、土矿藏资源归于国家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采砂采石采土都必须依法获得采矿答应,禁止从事不合法挖掘砂石土活动。
二、严厉冲击未经批阅答应,盗采、侵吞或许损坏矿藏资源行为;严厉冲击超出批阅时限、逾越批阅规模、不依照开发利用计划挖掘砂石土行为;不依照地质环境康复管理与土地复垦计划展开年度康复管理、不按要求供给挖掘现状图、私行移动损坏挖掘界桩等违背法令法规行为。上述行为一经发现,按有关法令和法规从严从重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查刑事责任。
三、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收买、贮存、生意、运送或窝藏、搬运不合法挖掘的石料砂料。
四、对阻止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暴力抗法和充任“维护伞”的黑社会性质的安排,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冲击。
六、欢迎广大群众对发现的不合法采砂采石采土行为进行告发(市自然资源局告发电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