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4-11-18 13:04:17 | 作者: 产品中心
本報北京7月24日電(記者王政、劉溫馨)為進一步規范輕型汽車动力消耗量標示办理,完善汽車动力消耗量公示准则,工業与信息化部、市場監管總局聯合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輕型汽車动力消耗量標示办理的告诉》,布置進一步加強輕型汽車动力消耗量標示办理。告诉要求,汽車生產企業或進口汽車經銷商應保証其輕型汽車產品在銷售時粘貼有輕型汽車动力消耗量標識。
據告诉,能耗標識的內容、格局、材質和粘貼等應契合相應規范﹔在汽車產品本身以外其他場所运用能耗標識時,可等比例扩大或縮小﹔已備案能耗標識數據如發生變化,按新增能耗標識處理,企業需及時填報備案﹔對已中止生產或進口的車型,企業應及時申請作廢相關能耗標識數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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